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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Date: 2020-11-23

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系统地反映学校2020年度的财务收支、经济运行及预算执行情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和校本部年终决算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截止报销时间安排

(一)1218日截止办理报销的项目,包括:

1.深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

2.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3.国际设计学院筹建经费;

4.智慧校园项目管理费;

5.国际设计学院项目前期费;

6.大科学工程启动项目前期费;

7.重点实验室集群项目前期费;

8.原研究生院园区修缮改造工程项目;

以上项目,逾期财政局将自动收回剩余指标。

(二)1225日截止办理报销的业务

除上述项目外的报销业务均于1225日截止办理。

二、及时落实各类收入

为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减少往来资金结转,请各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特别是有预借发票或收据的项目负责人),认真查询确认经费到款情况,于20201225日及时办理经费认领入账手续。

三、清理预付账款

请各单位于1230日之前归还科研经费及行政经费借款。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归还,请各位老师出具一份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情况说明签字并注明归还时间,交财务处留存备查,对无故不清理、不归还、拖欠的经办人员,我处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采取扣发工资、冻结项目经费使用等措施催报。

四、核实资产

已在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但尚未到财务处报账的,应于1225日前到财务处报账,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温馨提示:

请提前网上预约,及时办理各项财务业务,避免在年底集中办理。

为保证项目余额准确性,已完成网上预约的,请在各业务投递时间截止前完成投递。

学校预算资金安排的各类专项经费,应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按预算开支,年终项目将自动取消,学校收回预算。

因国库付款周期长,流程繁复,18号国库系统关停后资金将由财政局全部收回,为避免退款无法支付,建议各位提前一周前来报销,以免过时无法退款,形成不必要的损失。

 

财务处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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