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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规章

关于应聘教师差旅费报销的暂行规定
Date: 2019-01-07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关于应聘教师差旅费报销的暂行规定

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论通过,对应聘来我院面试或报到的教师(包括博士后)来院的差旅费核销做如下规定:

一、应邀来我院参加面试的教师

(一)国内教师:

核销由教师家庭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所在地至深圳的单程飞机票。

(二)由国外来深圳的教师:

核销自出发地至香港的单程飞机票及香港至深圳的路费(火车或汽车);或出发地至深圳的直达飞机票(如面试通过,待教师来院报到时核销;如面试不通过,即时核销。)。报销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

二、来我院报到的教师

(一)国内教师:

核销由教师家庭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所在地至深圳的单程飞机票。

(二)由国外来深圳的教师:

1、由国外直接来深圳的教师:

核销自出发地至香港的单程飞机票及香港至深圳的路费(火车或汽车);或出发地至深圳的直达飞机票。核销上限为人民币10000元。

2、由国外转程来深圳报到的教师:

根据出发地直接到达深圳的机票价格报销。核销上限为人民币10000元。

三、 来我院报到的博士后

(一)国内博士后:

核销由博士后家庭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所在地至深圳的硬卧火车票或汽车票。

(二)由国外来深圳的博士后

1、由国外直接来深圳博士后:

核销自出发地至香港的单程飞机票及香港至深圳的路费(火车或汽车);或出发地至深圳的直达飞机票。报销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

2、由国外转程来深圳报到的博士后:

根据出发地直接到达深圳的机票价格报销。核销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

注:以上所指机票均为经济仓,以票面价格为准。

四、搬迁补贴费

1、凡来我院报到的教师(不包括深圳市内),一次性补贴搬迁费用人民币600元。若夫妻双方同为我院教师,只按一人兑现。

2、凡来我院报到的博士后(不包括深圳市内),核销搬迁费用最高为人民币200元。

五、来院面试或报到教师(含博士后)住宿费用

凡来深圳研究生院面试或报到的教师(含博士后),由我院负责提供三日免费入住学院招待所,如院招待所床位已满,可由学院或本人联系其它住宿,学院负责核销三日住宿费用,上限为人民币750元(每日人民币250元),凭发票核销。



OO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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